我的爷爷朱元璋

第317章 新时代的到来(第1/6页)

此后的十二年,大明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和平繁荣时代。

朱标继承了朱元璋与民休息的原则,这位新皇并不热衷于发动战争,除了海外舰队的行动,大明没有发生过任何大规模的战争,边境虽然偶有摩擦,但在明军强横的武力威慑下,总体上都是和平的。

因为并没有继承“铁人”天赋,所以朱标被迫扩大了军机司的规模与作用,逐渐将其从辅佐皇帝以备咨询的秘书机构,变成了协理批阅公文的实权部门,但军机大臣的品级依旧低微,在朝堂中被戏称为“门槛下省”,乃是揶揄还不如古代之门下省的意思.当然,这肯定有部分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滋味在里面。

另外,朱标对待文臣也颇为宽和,没有再兴起大狱,并且随着当年南北榜案定下的制度的逐渐执行,开始频繁地开科取士,进行官员队伍的更新换代,大量科举出身的士子,取代了洪武朝中后期的国子监生员们,成为了官员队伍的主流出身。

当然,这些科举出身的士子,目前还在文官系统的中下层,还得经过一些年的时间,新鲜血液流动完毕,他们才能真正彻底地成为帝国文官集团的主宰。

而这也意味着,以“籍贯”“举年”为标准,自然而然抱团形成的乡党、同年、座师等等关系的出现,强大的文官利益群体的形成,这也是帝国开始进入中期的标志。

当然,官员队伍迅速膨胀,肯定是会带来贪墨、结党这些负面弊端,不过随着帝国治理规模和难度的上升,更多的官员在短时间内,确实也有一些正面的作用。

除了扩大秘书部门和开科取士、不兴大狱,朱标还十分乐意于做一个广开言路善于纳谏的皇帝,因为作为一个守成之君,朱标很清楚,他无论做什么,都是不可能超过洪武时代的,因此,他更乐意在文治上下功夫,在日后的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。

朱标觉得“汉、唐诸君,文帝、太宗能纳谏,文帝几致刑措,太宗致贞观之治,亦皆受善之效”,所以广泛接受科道言官们的批评,哪怕有时候这些为了求名的言官,批评的过于严苛,甚至有些刻薄。

总之,朱标成为了一个仁慈但有原则的君王。

他亲自修订《大明律》,秉持着“有罪不可幸免,无罪不可滥刑”的原则,把洪武朝定下的重重严刑峻法,进行了放宽,不再允许宫刑等以致残不致死为目的的残酷刑法的实施,但保留了凌迟因为凌迟是用来威慑谋逆者的,这是皇权的底线,当然反过来也可以说,凌迟的目的也是为了弄死人,而不是让人残缺地活着以作为惩罚。

并且朱标取消了法外行刑以及非谋逆罪名的连坐制度,民间私自动用武力责罚奴仆或盗窃者没有了法律依据,除了谋逆以外的其他罪名,也不再会进行洪武朝的“九族消消乐”了。

而对于之前在洪武朝,因为胡惟庸案、空印案、郭桓案被牵连的人,已经噶了的那就不用说了,没噶的被流放的官员以及他们的家属,也进行了赦免,允许他们返回祖籍生活,不影响后代继续进行科举。

并且对胡惟庸案、空印案、郭桓案三起大案的卷宗进行了重新了审查.这是一项工作量极大的任务,把三法司的人都快累瘫了。

少数确实被胡乱攀咬而冤枉的人,得到了平反,案件昭雪,死者得到了追赠,生者以之前的官阶加一级到一级半享受致仕的待遇,但绝大多数涉及到胡惟庸案、空印案、郭桓案的官员,还是证据确凿的。

因为跟现代世界的历史不同,现代世界的历史上,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颁布《昭示奸党录》,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,处死韩国公李善长、列侯陆仲亨、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,后又以胡惟庸通倭、通元,究其党羽,前后共诛杀三万余人,时称“胡狱”,这个是扩大版的胡惟庸案。

而在目前发生的,则是只有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“谋不轨”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,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、中丞涂节等人,这个胡惟庸案,在后面并没有产生扩大化,李善长这些功臣没有借着“胡惟庸案”这个名义被诛杀,所以真正涉案人员,就是胡惟庸的那些党羽,有的人可能确实处罚重了,但你说他平时跟胡惟庸没有勾结和利益往来,那也是不可能的,所以涉及到谋反,这脑袋掉的就没什么可说的。

同时,空印案虽然性质恶劣,但因为朱雄英的因素,阴差阳错之下,也并没有杀人,大多数都是流放,能撑过十来年活到现在的,也都被赦免了罪行了。

空印案这批涉案者,说实话,说冤枉吧确实冤枉,这么多年潜规则都是这样的,运气不好就这茬被逮到了,但是说不冤枉那也不冤枉,这毕竟是违规操作,拿到台面上来讲就是该罚的。

至于郭桓案,那基本上没多少冤枉的了,全是蛀虫。

除了政治上这些事情,朱标相当关心农业、工业、商业的发展,提倡宋朝时期“四民皆本”的思想,也就是士农工商都是国家的根本。

很多新的水利工程,都是兴文朝修建的,虽然对于黄河泛滥的百年积弊依旧没有敢贸然动手,但朝廷出钱修复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