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重振大明11

第91章 卫尉寺(第2/2页)

都要通过卫尉寺,驾帖由刑科佥批。

已经退了一步,朱由检没有在这点上模糊,决定道:

“锦衣卫如果缉拿不法,都会以卫尉寺名义。”

“驾帖和逮捕令要规范,卫尉寺自行决定逮捕的,在朝廷需要刑科佥批,在地方没有刑科,那就由当地提刑按察使司佥批。”

“三法司申请卫尉寺逮捕的,不需要另行佥批。”

这是在明确权力、简化流程,群臣没有异议。

万历怠政时期有时候刑科没人、锦衣卫就没法逮捕的事情,他们也不想再经历——

当今天下的盗匪那么多,不可能把逮捕令都送到朝廷,让刑科给事中一一佥批。

地方提刑按察使司有佥批权,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。群臣都希望卫尉寺打击盗贼,让天下更加安定。

三法司申请逮捕的罪犯,自然也不需要另行佥批。

朱由检的这些举措,让他们知道皇帝确实在为朝廷考虑。他们也愿意就这个问题,继续商讨下去。

但是朱由检接下来的要求,他们的意见就比较大了:

“卫尉寺专业性强,而且涉及机密,属员要自行任命,无需吏部参与。”

“如果诸位赞同这一点,朕就按这个方式设立卫尉寺。”

“如果不赞同,那就另行商议。”

另行商议就是搁置,佥批的事情好不容易定下来,怎么能因为一些属官打乱。

最终,在群臣和皇帝的商议下,在吏部为了大局的主动退让下,众人议定除了卫尉寺卿之外、卫尉寺少卿也由吏部会同兵部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,从锦衣卫中推选。

其他卫尉寺属员,可以自行任命。

卫尉寺设立的事情,就此定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