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崇祯三年

第94章 审判和法律(第2/2页)

实更重要。

这还不止,朱由检又说道:

“以后法制司要和仪制司合作,成立礼法研究中心,专门研究礼仪、法律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,起草法律草案。”

“大明律要细化,拆分为专门的刑法、民法、职官法、军事法、经济法、劳动法、诉讼法等法律,给三法司和卫尉寺的司法执法提供依据。”

“这个研究中心,可以邀请三法司、礼部、翰林院的官员,以及民间德高望重的人员参与,以兼职为主,设主任主笔。”

这就更重要了,袁可立从皇帝的话中,听出他要把法律法规整理一遍,急忙劝谏道:

“陛下,大明律已经很好了,不需要拆分法律。”

朱由检摇头说道:

“大明律固然很好,但是太祖时期制定的法律,有些已经执行不下去了。”

“历代先帝颁发的诏书,对大明律也有修改。”

“朕打算把它拆分成具体的法律,把历代的修改整理一遍,编为正式法律和法律解释,免得执行之时,会有疏漏之处。”

这是现实问题,袁可立在做推官时深有体会,只能沉默以对。又听皇帝说道:

“朕先前说的法律法规级别,和这也有关系。”

“从大明律拆分出来的法律,是最高等级法律,拥有最高效力,属于第一等级。”

“其它法律是第二等级,朝廷部门法规是第三等级,地方法规是第四等级,按地方级别划分。”

“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,同位法有矛盾的地方,要进行修改和解释。”

“各种判例也要明确,给审判提供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。”

“这些都需要规范,需要礼法研究中心研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