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重振大明王朝

第544章 新兴行业(第1/3页)

钱谦益之所以产生这个想法,是因为他感觉自己作为一个富裕大臣过得太难了。

在皇帝向申家征收田产税后,他们这些朝堂上的大臣,或主动或被动地,都开始了分家,主动缴纳田产税——

因为按照当今皇帝定的规矩,官吏的税收是和家庭财产一样,需要主动申报的。

如果税务衙门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征收到,官吏又没有主动纳税的话。查出来不但需要补缴滞纳金,还会被记入履历档案。

在应景的时候,它就是一条罪状,有可能在磨勘期满后得不到升迁,甚至在考察中被罢官。

所以现在朝堂上的官员,都开始主动分家析产,把超过一千亩的土地,分给子女或作为祭田。

皇帝这次也很体谅他们,没有对这次分家征收赠与税。

户部甚至下了一条命令,那就是在崇祯五年大造黄册结束前完成分割家产的,免征遗产税或赠与税。

之后则必须缴纳,甚至对逃税转移财产收罚金。

这在民间也带起来一股分家分产风潮,用于规避赠与税。

钱谦益此前已经把自己家产分了,只留下了一千亩。这次倒不需要再分,只需要按规定缴纳田产税。

在计算田产税的时候,他发现缴纳正税之后再缴纳三成田产税,总体税负接近四成。即使他向佃户收取七成地租,自己也就能留下三成多一点。

相比以前来说,收益少了一半,大部分都用于缴纳有产税。

而且他还知道的是,皇帝打算像限制利息一样限制地租,把超过五成的地租,在舆论上定性为不仁。

这样他的收益就更低了,甚至可以说收上来的租子大部分都要用于纳税。

明算科进士牛金星在《大同报》上发表的文章,更是计算出在新的税收制度下,不同数量的土地能得到的收益。

最终得出的结论是750亩最佳,超过这个数字,收益反而会降低。

大明的正税其实很低的,普遍不到一成,只有二十税一。文章中在加上了辽饷等摊派后,按照一成估算。

南方普遍能一年两熟,每亩土地的年平均亩产,在2.6石左右。

收租五成的时候,100亩地能获得130石地租,缴纳26石正税之后,能余下104石。

375亩的时候,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一成田产税,加上一成正税就是两成。地主余下的三成地租,是292.5石。

750亩的时候,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两成田产税,加上一成正税就是三成。地主余下的两成地租,是390石。

1000亩的时候,需要所有土地缴纳三成田产税,加上一成正税就是四成。地主余下的一成地租,是260石——

收益不但不如750亩时,甚至连375亩时都不如。

可以说在新的田产税制度下,750亩以上的土地,一点都不划算。

这篇文章出来后,引来一片骂声。

贫寒学子骂有产者为富不仁,收取高额地租坐食其利。

富裕的学子则认为牛金星估算得太简单,没有考虑种地的成本,也没有考虑水旱灾害。

很多地主根本达不到这个收益,甚至要担心官府的各种摊派。

作为一个完全由官僚统治的社会,在大明只要没有人在官府做官,各种苛捐杂税就会纷至杳来,田产再多的富豪也维持不了几代。

有些没跟脚的地主,甚至买田后几年就得破家。江南大部份地方的土地价格之所以上不去,也和这个有关——

只有家里有人做官的家庭,才敢大规模购买土地,甚至接受投献。

钱谦益作为正三品的高官,是不需要担心苛捐杂税的。即使如今不再接受投献了,他也只需要依法纳税,不会被多收一分钱。

所以他私下里按照牛金星的算法,把自家的土地收益算了一遍。得出的结论也是750亩最佳,再多反而不划算。

这让他决定家里只留750亩土地,多余的划入族田——

这是皇帝又留出来的一个口子,族田的性质被划为公有土地,只需要向皇帝缴纳十一税。

钱谦益在这个规定出来后,又凑出一千亩族田,作为宗族土地。

他现在私人拥有的土地,就是750亩。

这个土地数量,对一般的富裕家庭是足够了。每年三四百石的地租,能让一个几十人的家族坐食其利。

但是对交游广阔的钱谦益来说,却是远远不够。

而且他还需要考虑,要给后代分家产——

在夭折了三个儿子之后,他的小妾朱氏,今年怀上了身孕。

钱谦益对此极为重视,希望这个儿子能平安长大,现在就开始准备产业。

也因为此,他在听到刘四的解说后,盯上了人力车这一行,打算看看这是不是一个能挣钱的行业。

这同样是朱由检在人力车不够成熟的情况下,就把它推出来的原因——